一、负责辖区内药品、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;
二、负责特殊药品的监管;
三、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行政监督;
四、监督辖区内药品、医疗器械的广告内容;
五、依法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实施监督,对药品销售人员实施监督管理;
六、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;
七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;
八、监督抽验药品、医疗器械、药包材的质量;
九、依法查处各类药品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和责任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