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负责协调机关日常政务,拟订和修订工作制度,负责会议组织,公文及网络信息处理、新闻宣传、信访、档案、财务、统计工作;
二、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工资、各类保险和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;
三、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;
四、负责行政案件的立案审查审批核审,组织行政听证、合议、应诉、赔偿等工作;
五、负责行风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实施;
六、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